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 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