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 悼太子, 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 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