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 言淮南王长废先帝法 ,不听天子诏,居处毋度,出入 拟於天子,擅为法令,与棘蒲 侯太子奇谋反, 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 其兵,欲以危宗庙社稷。群臣议, 皆曰“长当弃市 ”帝不忍致法於王,赦其 罪,废勿王。群臣请 处王蜀严道、邛都,帝 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六 年,追尊淮南王长谥为厉 王,立其子三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