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