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 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 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 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