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 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