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 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公太 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 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