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 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 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 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 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 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 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 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