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 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 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