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 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 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。十 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 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 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 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 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 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