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 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