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 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 太子。太子怒, 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 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 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 治,逮淮南 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 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 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 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 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 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 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 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 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 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 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 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 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 公卿请削五县, 诏削二县。 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 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 汉使来,恐其捕 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 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 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 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