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 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 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 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不 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 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 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