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 以淮南事系。 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 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其事 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 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