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 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 又见死人手,二 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 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