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 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 ,乐必崩 。旧穀既没,新 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 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 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 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 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 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 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