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 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 谬曰:“何 为不可? 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 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 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 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 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 然为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 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 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者, 固义之至也 ,忠之节 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 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