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 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 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 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之阴山 ,以为十四 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 山、北假中, 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 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 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