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多矣 。二千石系者 新故相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 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 馀章。章大者 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 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 之。於是闻 有逮皆亡匿。 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 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 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 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