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 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 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