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 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 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