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