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 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 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 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 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