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 相牧司连坐。 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 二男以上不分异者 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 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 室非有军 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 尊卑爵秩 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 家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 虽富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