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 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 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 数谏,不听;已又见 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