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 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 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