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 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 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