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 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 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 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 之即笃, 此论病之过也。臣 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 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 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 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 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 ”。法不当 砭灸,砭灸 至气逐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