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 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 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 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 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后, 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 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北 军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 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乎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