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