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 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 罪,二相急治之,立 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 庆封与崔杼 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 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 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 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 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