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 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,谦 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 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