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 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