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 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 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