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 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 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