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 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 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 乃於桑下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 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 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 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 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 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:“ 杀臣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 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 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