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 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 应对而不怨,不逆 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 子道顺而不拂,臣 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 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 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 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 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 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 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 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