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 然独宣以 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