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 让之曰:“ 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 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 上以自伐, 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 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 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 成,惠主不臣 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 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 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 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 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 命胡服,施 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 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