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六年,有司言淮南王长废先帝法,不 听天子诏,居处毋 度,出入拟於天子,擅 为法令,与 棘蒲侯太子奇谋反,遣人使闽越及匈奴,发 其兵,欲以 危宗庙社 稷。群臣议,皆曰“长 当弃市”帝不忍致法 於王,赦其罪,废勿王。 群臣请处王蜀严道、 邛都,帝 许之。长未到处所,行病死,上怜之。後十 六年,追尊淮南王长谥为厉王,立其子三 人为淮南王、衡山王、庐江 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