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 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 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 南相怒寿春 丞留太子逮 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 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 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 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 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 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 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 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 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 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 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 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 ,诏弗许。公卿请 削五县,诏削二县 。使中尉宏赦淮南 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 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 未知得削 地,闻汉使来,恐 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 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 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 ;即言汉廷治,有 男,王怒, 以为妄言,非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