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 。景帝骂之曰 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 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 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