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侯皆 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 独为置丞相 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 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 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 ”曰“相”,银 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