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 以权利合者,权利 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 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而杀之,此与 晋之里克何 异?守节如荀息,身死 而不能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