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