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 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 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 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 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伐 南山大梓,丰大 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