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 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