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 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 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 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 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 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