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 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