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 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 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 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 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 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 赐,尽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 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 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 既出,曰:“ 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